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施工现场消防安全须知:

1)在贵州基础施工现场进行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许可证。

2)禁止在电气设备附近存放易燃易爆物品,应配备消防设备。

3)严禁在电气火灾中使用泡沫灭火器。

4)贵州基础施工氧气瓶与乙炔瓶的工作距离不少于5米,距明火的距离不少于10米。

5)焊接切割前清理现场周围的可燃物; 外框的焊割应采取屏隔措施。

6)必须在仓库,易燃易爆生产场所,木工车间等处安装灭火装置; 吸烟必须在指定的地方。

7)灭火器的位置应醒目,灭火器的顶部应在离地面1.5至1.8米的位置。

(八)贵州基础施工现场禁止使用的“三炉”是指电炉,煤油炉,液化气炉。

9)氧气瓶不能暴露在露天环境中或倒置。 氧气瓶使用红色软管,乙炔瓶使用黑色软管。

10)请勿用纸或布覆盖灯泡,以防止温度升引起火灾; 禁止在床上吸烟。

施工用电安全须知:

1)严禁电源线与金属部件接触,严禁将机器的电源线缠绕或悬挂在钢筋上。

2)贵州基础施工禁止在电线上搭晒衣服或拴拉麻绳、蚊帐。

3)请勿将软轴振动器和平面振动器的电缆线在钢筋拉拖,以防止损坏和漏电。 配电箱和开关箱中的导线进出线口必须在箱子的下面,严禁将其安装在箱子的顶部,侧面,背面或门上。

4)贵州基础施工在停电维护期间,电工必须在闸刀上贴上“检查和修理,不得合闸”的警告标志。

5)机器需要维修时,必须切断电源。

6)保护零线应使用绿色和黄色双色线,并与工作零线分开设置。

 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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